各設區(qū)市教育局,有關項目實施縣(區(qū)),各項目承辦單位:
根據(jù)《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(2021-2025年)的通知》(教師函〔2021〕4號)和《關于做好2022年“國培計劃”總結工作的通知》(國培辦〔2023〕2號)的有關要求,為進一步推動“強化分層分類、實施精準培訓、推動提質增效”新國培理念落地,總結2022年我省“國培計劃”項目實施工作,做好項目績效考評,現(xiàn)就報送2022年“國培計劃”陜西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項目總結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材料報送
1. 項目縣區(qū)總結材料報送
各有關項目縣(區(qū))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梳理總結縣區(qū)教師發(fā)展支持服務體系建設情況,協(xié)同開展項目調研、規(guī)劃與實施情況,以及國培項目實施取得的成果與影響等方面內容,整理培訓資源,撰寫自評報告,并按照《2022年項目縣區(qū)總結材料清單》(附件1),報送總結材料。
2. 項目承辦單位總結材料報送
各承辦單位要認真梳理總結本單位在項目執(zhí)行過程中對新國培“強化分層分類、實施精準培訓、推動提質增效”理念和要求的理解與落實情況;項目管理團隊與指導團隊組建,項目管理制度建設情況;對參訓教師的訓后跟蹤指導情況;在培訓內容、培訓方式、過程管理、專家團隊、考核評價、跟蹤指導和成果打磨等方面的舉措與落實情況;在學員發(fā)展和培訓創(chuàng)新方面的特色做法、典型案例、學員成長案例;以“國培計劃”為引領探索“人工智能+教師培訓”的成效;教師培訓的宣傳、研究與決策咨詢情況等方面內容,整理培訓資源,撰寫自評報告,并按照《2022年項目承辦單位總結材料清單》(附件2),報送總結材料。
二、報送要求
1. 請各項目縣(區(qū))和項目承辦單位將已完成項目的績效自評報告紙質版(一式兩份,只接受郵政郵寄)和培訓工作U盤,于4月7日前一并寄送至陜西省“國培計劃”項目執(zhí)行辦公室。
2. 跨年度項目按照要求提交已完成部分的績效評估材料。
3. 其他未完成的項目應盡快啟動執(zhí)行。原則上完成時間不晚于6月30日,并在項目完成后的15天內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相關材料。有特殊情況未能按期執(zhí)行的,須向陜西省“國培計劃”項目執(zhí)行辦公室提交情況說明。
4. 請各項目縣(區(qū))和項目承辦單位高度重視,認真總結,注重凝練。教育部擬于近期對2022年陜西省國培項目執(zhí)行情況進行視導,省教育廳也會對本次提交材料進行評審考核,考核結果將作為新年度項目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(jù)。
聯(lián)系人:張科浦(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)
電 話:029—88668692
聯(lián)系人:沈善良 張文杰(省“國培計劃”項目執(zhí)行辦公室)
電 話: 029—85319067,85319610
地 址:西安市長安區(qū)西長安街620號陜西師范大學校務樓623室,收件人:張文杰 029—85319610
郵 編:710119
陜西省“國培計劃”項目執(zhí)行辦公室
2023年3月29日